2019年9月3日,歐洲化學品管理局(ECHA)對4項物質開展公眾咨詢,就這些物質是否應該被加入高度關注物質(SVHC)清單接受公共意見,關于這些物質的信息如下表所示, 公眾咨詢截止至2019年10月18日。
檢測提醒出口歐洲的企業(yè),這些物質一旦被納入SVHC清單,就必須履行通報或者信息傳遞義務,建議企業(yè)盡快排查產(chǎn)品中是否存在這些潛在的SVHC,做好應對預案,同時應積*研發(fā)替代物質或材料,規(guī)避風險。
檢測流程步驟
溫馨提示: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使用,更多檢測需求請咨詢客服。